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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桥头至企石水闸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0-07-20 16:44:00  浏览次数: 200

2020720日,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主持召开了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桥头至企石水闸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建设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湖北华夏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珞珈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州深广联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专家等单位的代表(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工作组实地察看了项目现场和相关环保设施,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讨论与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桥头至企石水闸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由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投资建设,地址位于东引运河桥头镇、企石镇河段(起:北纬23°4′53.87″,东经114°1′53.64″;止:北纬23°2′53.57″,东经114°7′0.41″)。河道清淤长度12.51km,清淤工程量约35.8万立方米,河道底标高约1.05米,拟拆除3座桥梁,分别为:江边桥、上洞旧桥、高湖旧桥,并重建上洞旧桥;实际只拆除了1座高湖旧桥。该项目施工期高峰施工人数约40人,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每天工作8小时。

(二)环评情况

根据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提供的资料,项目于20162月委托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桥头至企石水闸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316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批复编号为:东环建〔20160458 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629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

(四)验收范围

根据《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桥头至企石水闸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部分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的设备与环评文件一致,本项目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实际建设有少许改变,实际变化为拟拆除3座桥梁,分别为:江边桥、上洞旧桥、高湖旧桥,并重建上洞旧桥;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实际只拆除了1座高湖旧桥。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淤泥处理余水、机械设备维修和冲洗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期高峰施工人数约40人,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现场食宿,食宿均在企石镇上洞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到市政污水管网引到东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

2)淤泥处理余水

项目淤泥处理站脱水产生的滤出液经多次循环利用及沉淀后通过管道回流至东引运河。

(3)机械设备维修和冲洗废水

项目机械设备维修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汽车冲洗。

(二)废气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恶臭、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运营期间无大气污染源产生。

1)施工扬尘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为:洒水湿法抑尘,保持地面湿度。利用清扫车对施工区域进行清扫,以减少粉尘和二次扬尘的产生。在施工区域面向居民区或主导风侧树立遮挡隔板,以减缓自然风对二次扬尘的扩撒作用,将二次扬尘的环境影响限制在施工区域范内。设专人进行管理,并接收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督。

       2恶臭

河道清淤过程中,淤泥会产生一定量的臭气,疏浚河道中有机物腐殖的污染底泥,在受到扰动和堆放过程中,无氧条件下有机物可分解产生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呈无组织状态释放。河道疏浚采用小功率挖泥船;采取分区作业方式进行;运输过程中做好密封措施;围闭施工,合理布置各处理单元,处理后淤泥及时输运;施工结束对场地及时清理。

        3)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

项目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数量较少、维护和保养较好,所产生的机械尾气量较少,工程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施工场地空旷,有利于污染物质的扩散。

(三)噪音

项目各种施工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运输车辆通常以卡车为主,其噪声源强在90dB(A)左右,对沿途道路两侧影响较明显;拆除桥梁、河流工程施工现场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属于间歇性非稳态噪声,临居民区附近河段清淤工作中午和晚上不施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对固体废物采取的处理措施如下:

(1)生活垃圾:设置垃圾堆放设施,分类收集,定点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河道淤泥:淤泥经过脱水固化处理后部分作为回填土回填于污泥处理站地块,部分作为砖厂生产原料。

(3)废弃土方石:由专车运往专业公司处理。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批复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五)水土保持和绿化

项目对清淤河道采取了绿化护坡处理、淤泥填埋地块采取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固化剂为固态,存放在“防雨、防腐、防渗”围堰中,存储量较少,基本不存在环境风险。

2)在线监测装备

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现场食宿,食宿均在企石镇上洞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网,故不需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废气委托给监测单位定期监测,无需设置在线监测装备。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根据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东环建〔20160458 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桥头至企石水闸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的批复》(2016316日),该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环境及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验收小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1)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清淤河段护坡维护、保养。

 

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20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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